November 18, 2009

我的政改方案

特首

2012年特首不可以由直選產生,那麼就退一步,令選委會由直選產生。與其勞民傷財另選選委會委員,小弟覺得林忌提出的民選區議員組成選委會方法可取,就借來一用。

2017年之後,特首可以由直選產生,那麼2012年民選區議員組成的選委會就過渡成提名委員會。

立法會

如果2020年立法會議員全由直選產生,但2012年地區直選和功能組別比例不變,要在2012和2016循序漸進增加立法會民主成份,最直接的方法不是現時所謂的區議會方案,而是分三階段將功能組別直選化,取締公司票,議席由界別從業員一人一票選出,2012年直選十席,2016年再直選多十席,到2020年全部三十席功能組別全由直選產生,加上三十席地區直選,到時立法會議員就變相全由直選產生。

分組點票小弟反而覺得可以保留,變相兩院制對民粹主義亦有一定制衡作用,看看美國,眾議院在民主黨主導下已變成populist mob,沒有參議院制衡,美國早就在奧巴馬推波助瀾下改行社會主義了。

2 comments:

Quality Alchemist said...

同意你所提的方案.

Alvin said...

Quality Alchemist - 可惜功能組別已經被泛民激進派妖魔化﹐功能組別普選化變成無市場。

既然變相公投其中一個議題是取消功能組別﹐那吳靄儀應一拼辭職﹐沒有理由公民黨反對功能組別﹐但同一時間自己有黨員是功能組別議員﹐那是極之oxymoron。